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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于發布《廣播電視 微波工程建設標準》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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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發〔2024〕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電視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總局直屬各單位,中央廣播電視總臺辦公廳: 由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規劃財務司組織,遼寧省廣播電視技術保障中心主持修訂的《廣播電視微波工程建設標準》已經通過審查,現批準為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工程建設推薦性行業標準,予以發布。 《廣播電視微波工程建設標準》標準編號為GY/T5028-2024,自2024年6月25日起實施。原《廣播電視微波工程建設標準》(GYJ28-87)同時廢止。 本標準內容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門戶網站(www.laxcjx.com)公開,標準的管理、解釋和發行工作由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管理中心負責。 聯系電話:(010)86094414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2024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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