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認定服務指南
發布日期:2023年4月
實施日期:2023年4月
發布機構: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一、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播音員主持人證》的申請和辦理。
二、事項審查類型
先審后批
三、審批依據
《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資格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26號)
《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執業資格注冊辦法(試行)》(人勞字〔2006〕108號)
四、受理機構
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
五、決定機構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六、數量限制
無數量限制
七、申請條件
(一)遵守憲法、法律、廣播電視相關法規、規章;
(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五)取得《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合格證》;
(六)在制作、播出機構相應崗位實習滿一年;
(七)身體狀況能勝任所申請執業的工作崗位要求;
(八)在省級(含)以上播出機構從事播音主持工作的,《廣播電視播音主持業務》口試成績應達到A級等次;在其它制作、播出機構從事播音主持工作的,《廣播電視播音主持業務》口試成績應達到B級(含)以上等次。
八、禁止性要求
(一)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受過黨紀政紀開除處分的;
(三)因本人過錯造成重大宣傳事故的;
(四)違反職業紀律、違背職業道德,造成惡劣影響的;
(五)品行不端、聲譽較差的。
九、申請材料目錄
(一)廣播電視(含網絡視聽)播音員主持人執業資格首次注冊
序 號 | 材料目錄 | 原件/ 復印件 | 份 數 | 紙質/ 電子 | 材料要求 |
1 | 注冊申請表 (附件1) | 原件 | 1 | 紙質 | 制作、播出機構和同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均需出具意見并簽字蓋章 |
2 | 二寸證件照 | 原件 | 2 | 紙質 | 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
3 | 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合格證 | 復印件 | 1 | 紙質 | |
4 | 學歷證書 | 復印件 | 1 | 紙質 | |
5 | 有效身份證明 | 復印件 | 1 | 紙質 | 身份證 |
(二)廣播電視(含網絡視聽)播音員主持人執業資格延續
序號 | 材料目錄 | 原件/復印件 | 份數 | 紙質/電子 | 材料要求 |
1 | 延續注冊申請表 (附件2) | 原件 | 1 | 紙質 | 制作、播出機構和同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均需出具意見并簽字蓋章 |
2 | 中華人民共和國播音員主持人證 | 原件 | 1 | 紙質 |
(三)廣播電視(含網絡視聽)播音員主持人執業資格變更
序號 | 材料目錄 | 原件/復印件 | 份數 | 紙質/電子 | 材料要求 |
1 | 變更注冊申請表 (附件3) | 原件 | 1 | 紙質 | 制作、播出機構和同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均需出具意見并簽字蓋章 |
2 | 中華人民共和國播音員主持人證 | 原件 | 1 | 紙質 |
(四)廣播電視(含網絡視聽)播音員主持人執業資格注銷
序 號 | 材料目錄 | 原件/復印件 | 份數 | 紙質/電子 | 材料要求 |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播音員主持人證 | 原件 | 1 | 紙質 |
十、申請接收
窗口接收:各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
十一、辦理方式
由申請人所在的制作、播出機構統一向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受理申請材料,由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通過專用網絡向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申請辦理注冊手續。對符合注冊條件的,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作出準予注冊的決定,由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向注冊申請人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播音員主持人證》。
十二、辦結時限
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通過專用網絡報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審批。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予以許可的,由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向申請人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播音員主持人證》;不予許可的,由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十三、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十四、審批結果
審批通過的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播音員主持人證》(樣式見附件4)
十五、結果送達
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后,通過電話通知申請人所在制作、播出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播音員主持人證》通過現場領取、郵寄等方式送達申請人所在制作、播出機構。
十六、申請人權利和義務
申請人按要求提供申請材料,保證材料內容真實、有效;享有陳述權、申辯權,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十七、咨詢途徑
有關材料申請及受理相關問題,請咨詢所在地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申請人可訪問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官方網站查詢聯系方式。
十八、監督投訴渠道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信訪辦
地址:北京市復興門外大街2號 郵編:100866
電話:010-86093956 傳真:010-86093055
十九、辦公地點和時間
辦公地點:各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
工作時間:根據各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實際。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