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審批事項服務指南
發布日期:2023年5月
修訂日期:2023年5月
發布機構: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一、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審批的申請和辦理。
二、事項審查類型
前審后批。
三、審批依據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 第三條:國家對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生產、進口、銷售、安裝和使用實行許可制度。第七條:單位設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必須向當地縣、市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審批,憑審批機關開具的證明購買衛星地面接收設施。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安裝完畢,由審批機關發給《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許可證》。第八條:個人不得安裝和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如有特殊情況,個人確實需要安裝和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并符合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規定的許可條件的,必須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當地縣、市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同意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審批。《<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廣播電影電視部令第11號)第二章“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設置”。
四、受理機構
各省、市、縣級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政務服務大廳(處)
五、決定機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
六、審批數量
符合許可條件的申請人,無數量限制。
七、申請條件
申請設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確定的接收方位、接收內容和收視對象范圍;
(2)有符合國家標準的接收設備;
(3)有合格的專職管理人員;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任何單位均可申請設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衛星傳送的境內電視節目。
下列單位和場所可申請設置、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衛星傳送的境外電視節目:
(1)級別較高、規模較大的教育、科研、新聞、金融、經貿和黨政機關等確因業務工作需要的單位;
(2)確有境外電視節目接收需求,且具備接收條件的規模較大、級別較高的賓館酒店;
(3)專供外國人和港、澳、臺人士辦公或者居住的寫字樓、公寓等;
(4)其他確有需要設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衛星傳送的境外電視節目的情形。
經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批準通過有線電視網等其他傳輸方式開展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傳輸業務的地區,不再受理設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境外電視節目的申請。
八、禁止性要求
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情形。
九、申請材料目錄
(一)首次申請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
序號 | 材料目錄(名稱) | 原件/復印件 | 份數 | 紙質/電子 | 材料要求 |
1 | 書面申請(有范例文本) | 原件 | 2 | 紙質 | 1.文頭、公章齊全,主送單位是省級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請示文種。 2.文中需寫明申請單位名稱、簡介(含單位性質、級別等),以及接收目的、接收衛星、接收內容、接收方式、收視對象范圍、安裝地點等 |
2 | 《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申請表》(有格式文本) | 原件 | 2 | 紙質 | 申請表內容須真實、準確,填寫完整、無遺漏,各“審查意見”為必填項。需對安裝地址即“用戶站址”進行確認。 |
3 | 申請單位證照材料 | 原件或復印件 | 2 | 紙質 | 申請單位為賓館酒店提供營業執照或市場監管部門《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為涉外寫字樓、公寓提供涉外證明和外籍住戶占比證明原件;為教育、科研、新聞、金融、經貿和黨政機關等機構的提供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意見材料原件,并加蓋公章。 |
(二)申請延續《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許可證》
序號 | 材料目錄(名稱) | 原件/復印件 | 份數 | 紙質/電子 | 材料要求 |
1 | 《延續〈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許可證〉申請表》(有格式文本) | 原件 | 2 | 紙質 | 申請表內容須真實、準確,填寫完整、無遺漏,各“審查意見”為必填項。許可證重要載明事項如有變更,按“申請變更”程序辦理。 |
2 | 原《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許可證》 | 原件 | 1 | 紙質 | 若是經批準通過有線電視網絡加密傳輸接收的,需提供實際接收境外節目頻道清單。 |
(三)申請變更《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許可證》
序號 | 材料目錄(名稱) | 原件/復印件 | 份數 | 紙質/電子 | 材料要求 |
1 | 《變更〈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許可證〉申請表》(有格式文本) | 原件 | 2 | 紙質 | 申請表內容須真實、準確,填寫完整、無遺漏,各“審查意見”為必填項。變更許可證“用戶站址”的,參照“首次申請”確認站址后辦理相關變更。 |
2 | 原《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許可證》 | 原件 | 1 | 紙質 | |
3 | 變更“載明事項”的相關材料 | 原件或復印件 | 1 | 紙質 | 變更材料內容須真實、準確、有效、完整,若變更“用戶名稱”“用戶站址”的,需提供市場監管部門出具《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查詢報告等;變更“用戶站址”的,還需重新施工建設和進行工程驗收。多個變更項材料可一并提交。 |
(四)申請遺失補辦或損毀補辦《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許可證》
序號 | 材料目錄(名稱) | 原件/復印件 | 份數 | 紙質/電子 | 材料要求 |
1 | 《補辦〈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許可證〉申請表》(有格式文本) | 原件 | 2 | 紙質 | 申請表內容須真實、準確,填寫完整、無遺漏,各“審查意見”為必填項。 |
2 | 遺失或損毀原因說明 | 原件 | 2 | 紙質 | 內容須真實、準確。 |
(五)申請注銷《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許可證》
序號 | 材料目錄(名稱) | 原件/復印件 | 份數 | 紙質/電子 | 材料要求 |
1 | 《注銷〈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許可證〉申請表》(有格式文本) | 原件 | 2 | 紙質 | 申請表內容須真實、準確,填寫完整、無遺漏,各“審查意見”為必填項。 |
2 | 注銷原因說明 | 原件 | 2 | 紙質 | 內容須真實、準確。 |
3 | 原《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許可證》 | 原件 | 1 | 紙質 |
十、申請接收
(一)窗口接收:各省、市、縣級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政務服務大廳(處)地址
(二)信函接收:各省、市、縣級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政務服務大廳(處)通信地址
十一、審批程序
(一)申請人申請
(二)審批機構受理/不受理
(三)審批機構審查
(四)審批決定(批復、核發許可證/不予核發許可證)
十二、辦結時限
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
十三、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十四、審批結果
批復、核發/不予核發《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許可證》
十五、結果送達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政務服務大廳(處)送達批件或許可證。
十六、咨詢途徑
各省、市、縣級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政務服務大廳(處)電話及電子郵箱。
十七、監督投訴渠道
各省、市、縣級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信訪辦等監督投訴渠道(地址,電話)。
十八、辦公地址和時間
辦公地址:各省、市、縣級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政務服務大廳(處)地址
工作時間:除法定節假日外的工作時間
十九、辦理進程和結果公開查詢
各省、市、縣級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政務服務信息查詢渠道。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