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衛星方式傳輸廣播電視節目審批事項辦事指南
項目編碼:000132122000
發布日期:2023年7月
實施日期:2023年7月
發布機構: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一、行政許可事項名稱
利用衛星方式傳輸廣播電視節目審批
二、行政許可事項的業務辦理項(辦理形式)
申請利用衛星方式傳輸廣播電視節目
三、事項審查類型:前審后批
四、主管部門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五、受理機構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政務服務大廳
六、設定依據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廣播電臺、電視臺利用衛星方式傳輸廣播電視節目,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并經國務院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審核批準。
七、實施機關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八、審批層級
國家級
九、行政許可事項類型
條件型
十、許可條件
1.申請人應當為經廣電總局批準設立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
2.符合國家廣播電視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
3.符合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相關規劃和技術要求;
4.有必要的資金、穩定的經費和人員保障;
5.利用衛星傳輸覆蓋的范圍與廣電總局批準的節目覆蓋范圍一致;
6.具備必要的監測監管條件。
十一、申請材料
1.申請材料名稱:
(1)申辦機構的基本情況;
(2)利用衛星方式傳輸廣播電視節目業務申請表;
(3)擬采用的傳輸方式、覆蓋范圍、服務區域、節目內容、集成加密平臺和技術參數;
(4)擬利用衛星的軌道位置、轉發器編號、極化方式、符號率、頻率以及入網測試情況;
(5)技術方案和技術安全保障機制及評估報告;
(6)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廣播電視主管部門的意見;
(7)合法廣播電視節目信號來源、傳輸方式、覆蓋范圍的說明。
2.申請材料清單:
序號 | 提交材料名稱 | 原件/復印件 | 份數 | 紙質/電子 | 要求 |
1 | 主申請書 | 原件 | 1 | 紙質 | 1.示范文本 參見《XX關于利用衛星傳輸廣播電視節目的請示》示范文本(見附件1) 2.申請文件需包含擬申請理由及用途。 3.其他要求如下: ①主送單位為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應有版頭、標有文號、公章齊全,請示文種; ②正文應載明申請單位名稱以及擬申請事項內容、擬申請具體理由; ③在報送材料時將聯系人和電話寫在正文后面,以方便溝通; ④請示文件一文一事,報送材料A4紙規格,一式一份,無須裝訂成冊。 |
2. | 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廣播電視主管部門的意見 | 原件 | 1 | 紙質 | 1.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提出意見。 2.中央直屬單位無需提供該材料。 |
3 | 申報機構基本情況材料 | 復印件 | 1 | 紙質 | 說明申辦機構的基本情況、獨立法人資格相關證明。 |
4 | 利用衛星傳輸廣播電視節目業務申請表 | 原件 | 1 | 紙質 | 包含擬采用的傳輸覆蓋方式、范圍、服務區域、節目內容、集成加密平臺和技術參數(見附件2)。 |
5 | 安全傳輸和播出方案、技術方案 | 復印件 | 1 | 紙質 | 1.說明傳輸技術方案和安全播出、監測監管保障機制。 2.專家評估論證意見 |
6 | 資金情況說明 | 復印件 | 1 | 紙質 | 說明資金保障及來源 |
7 | 合法廣播電視節目信號來源、傳輸范圍的證明 | 復印件 | 1 | 紙質 | 申請人關于合法廣播電視節目信號來源、傳輸范圍的承諾書,相關批件復印件 |
十二、申請接收
1.窗口接收: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政務服務大廳(總局辦公大樓東翼一樓辦公區)
2.信函接收: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政務服務大廳,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2號,郵編:100866,電話:010-86098585。
十三、中介服務
有無法定中介服務事項:無
十四、審批程序
1.辦理行政許可的程序環節:
(1)申請人申請;
(2)審批機構受理/不予受理;
(3)審批機構審查;
(4)專家評審;
(5)決定核發許可證/不予核發許可證。
2.規定行政許可程序的依據:
《廣播電視無線傳輸覆蓋網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3.是否由審批機關受理:否
4.辦理程序(見附件3)
十五、辦結時限
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核查提交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給出是否受理意見。受理后,在50個工作日內辦結,其中30個工作日為專家論證時間。
十六、收費
辦理行政許可是否收費:否
十七、行政許可證件
1.行政許可證件名稱:
利用衛星方式傳輸廣播電視節目許可批復文件(附件4)
2.行政許可證件的有效期限:無
十八、行政許可數量限制
有無行政許可數量限制:無
十九、行政許可后年檢要求
有無年檢要求:無
二十、行政許可后年報要求
有無年報要求:無
二十一、監管主體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二十二、業務辦理信息
1.是否進駐政務大廳:是
2.辦理地點: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2號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政務服務大廳(總局辦公大樓東翼一樓辦公區)
3.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4.咨詢方式:有關材料受理環節問題向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政務服務大廳咨詢,電話010-86098585。其他問題向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安全傳輸保障司咨詢,電話010-68037617。
5.監督投訴方式:
地址:北京市復興門外大街2號 郵編:100086。
舉報電話:010-86093956。
傳真:010-86092520。
附件: